更新时间:2024-3-19
南山区,原称“南岗”,因设南岗采炭所得名。后因南岗采炭所改称南山矿,故改名“南山”。原属汤原县管辖,1939年6月划归鹤立县管辖,隶属兴山街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6年设立南山区,隶属兴山市管辖。1948年撤销南山区。1949年11月,改隶鹤岗市。1954年设立南山街道办事处,1958年11月改称南山经济区。1960年12月10日,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正式设立南山区。